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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聚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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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临海市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9

联系人

郑尚星

项目名称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特种聚酯)、2万吨高性能建筑胶粘剂(含600吨固化剂)、500吨促进剂及经营配套化工原料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地址为临海市城关仙人屯,注册资金5000万元。为满足市场需求,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南洋涂5号宗海筹资新建年产8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特种聚酯)、2万吨高性能建筑胶粘剂(含600吨固化剂)、500吨促进剂及经营配套化工原料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19月获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临发改备[2011]78号)。

该项目实施分期建设,于20134月开始施工建设,于201412月完成一期项目土建施工以及设备安装,于20154月初设备调试结束投入试生产,形成年产4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特种树脂)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受建设单位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年产8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特种树脂)、2万吨高性能建筑胶黏剂(含600吨固化剂)、500吨促进剂及经营配套化工原料项目(一期)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编制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时间:

2015521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黄金勇、何莲

企业陪同人

郑尚星、陈玲玲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5526~28日、2015613~15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姚科伟、刘颖东、朱静波、何莲

企业陪同人

郑尚星、陈玲玲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邻苯二甲酸酐、马来酸酐、乙二醇、甲苯、苯乙烯、氢醌、二甲基甲酰胺、碳酸钠(纯碱)、丙酮、硫化氢、氨、氢氧化钠、高温和噪声等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各评价单元受检岗位中除生产车间一成品实验室清洗过程中化验员接触的丙酮浓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外,其余受检岗位工人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GBZ 2.1-2007的要求。经企业整改后复测检测结果表明,生产车间一成品实验室清洗过程中如能正确使用局部通风设施,并规范操作,化验员在生产车间一成品化验室清洗过程中接触的丙酮浓度能符合GBZ 2.1-2007的要求。(共检测11个点,经企业整改复测合格率100%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受检的灌装工和洗桶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项目受检的非噪声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共检测12个点,合格点数7个,合格率58.3%

该项目受检岗位工人接触的WBGT指数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但洗桶工在洗桶车间烘干区接触的高温(WBGT指数)接近了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共检测3个点,合格率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行业划分,该项目行业编码是C2651,门类是制造业,大类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类是合成材料制造,小类是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综上所述,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的规定:该项目确定为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工作场所设置有一定的防尘、防毒、减振降噪、防暑降温等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工人配发了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设置辅助卫生用室。公司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组织工人进行了岗前/在岗的职业健康检查,还制定有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现场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在防毒、减振降噪措施以及辅助卫生用室设置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当前试生产情况下仍存在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企业对本报告中提出的职业卫生相关问题和不足,应高度重视,并依本报告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相应的整改和改进。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并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的补充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该项目可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洗桶车间加二甲基甲酰胺(DMF)处应单独隔离设置并设局部通风装置与事故通风装置;倒取二甲基甲酰胺(DMF)处也应合理设置吸风罩位置;或通过工艺改革以低毒、无毒原料替代二甲基甲酰胺(DMF)。

2)该项目灌装工和洗桶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建议在空桶存放处设置减振垫,或通过工艺改革,减少水枪、榔头等使用频率,从源头控制噪声强度;合理安排上述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工人的接噪时间;同时应严格做好工人的个体噪声防护,督促工人作业时正确佩戴防噪耳塞。

3)该项目洗桶车间卫生特征为2级,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该车间更衣柜的数量,满足将便服、工作服分柜存放。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5925日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组评审意见:

1)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细化主报告中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完善高温项目的评价内容;

3)进一步细化职业卫生补充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