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浙江聚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上虞百官街道财富广场五号楼901室
联系人:徐炯灿
联系QQ:396240130
手机:13989585580
电话:0575-82189766
传真:0575-82189766
邮箱:zjjusen@163.com

检测项目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地理位置

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98

联系人

吕张斌

项目名称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年产500吨维生素类及类胡萝卜素制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新昌制药厂实施了维生素及类胡萝卜素制品生产的建设项目,企业总投资2529万元,建设608厂房和仓库,占地面积2269.64平方米,建筑面积11719.72平方米,形成年产500吨维生素及类胡萝卜素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文号:06241304154031571387),该项目于20154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该项目位于新昌大道东路98号新昌制药厂东厂区的西北侧西厂区附近为沿江东路及新昌江(其中601/602车间围墙外原为马铁阀门厂宿舍,现已搬迁;制剂大楼围墙西面为厂培训中心和新药二村,新昌江对岸为县城的临城社区和秀水苑小区)。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608车间(含608仓库,主要作为维生素及类胡萝卜素制品的原料和成品仓库)。

现场调查时间:

2015.6.29

现场调查技术人员:

刘颖东 王彦南

企业陪同人

吕张斌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15.7.14-7.16, 8.3-8.5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刘颖东 柳泽日 朱燮豪

企业陪同人

吕张斌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综上所述,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二氯甲烷、噪声、乙醇、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苯系物、乙酸酯类、高温、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该项目各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干粉类乳液制备间班长和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其余岗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通过分析本项目的行业分类及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的规定,该项目划分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补充淀粉料仓时,应要求工人开启负压抽风装置,靠近料仓操作,并严格按规范操作,动作幅度不可过大过快;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避免粉尘爆炸事件的发生;

2)建议加大洁净区小包装规格包装口局部集尘罩口面积,提高集尘效果,并给称量复核和折袋工位设置符合规范的局部集尘罩;加强大包装规格包装袋口与设备的密闭性,减少粉尘逸散,并设置局部集尘罩;

3)加强设备管道的密闭性检查,避免跑、冒、滴、漏。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补充二氯甲烷储罐装卸区的设置及应急救援措施的描述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