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进行行业划分,拟建项目属“石油加工业(C25)”,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其风险等级分类为“严重”。但本项目主要原料为丁烯-1 和乙烯,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丁烯-1、乙烯、氯化钛、二环戊基二甲氧基硅烷、三异丁基铝氢氧化钠、聚丁烯-1粉尘、噪声等,反应过程以聚合反应为主;各物料均在密闭的管道和设备内进行输送、储存,正常情况下泄漏几率较小;生产现场无人值守,工人采取四班三运转制,以定期巡检作业为主,巡检时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正常生产过程中发生职业病的可能性不大,故确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
建议:
1、进入罐体、塔等容器类的设备以及管线等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对氧含量、可燃气体含量等进行取样分析,经取样分析,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警示标识,经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后方可进入作业。准入者应佩戴核实的个人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绳),携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及通讯设施,在有监护者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并严格按照密闭空间职业安全卫生作业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2、对于外包作业(如产品包装、设备大修等),企业应切实执行国家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遵循“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业卫生的法律责任;应加强外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各项职业卫生工作,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尤其对于外包单位的密闭空间作业,应建立作业准入审批制,严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切实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对外包单位实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及“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